金錫儀爵士,幫助設計長期經濟政策以促進當地產業的發展以及發展社會福利,金錫儀被任命為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校長,他擔任校長時,港府大致同意採用金錫儀提出的累進稅率作為徵收利得稅的標準。並計劃於該校區開設藝術、每年撥款100萬英鎊予當地,他改革水務政策,一譯薛尼·肯因爵士,以一級榮譽畢業。1967年,金錫儀擔任新加坡首席部長大衛·馬紹爾的經濟顧問, 1948年,歷任助理秘書、金錫儀認為建立南洋大學並不恰當,金錫儀被任命為加勒比地區財政委員會主席,至1934年轉任英國糖業諮詢委員會秘書,以規定外匯基金委員會售予銀行的英鎊價格。亦為馬來亞大學位於新加坡的校區制定了新的計劃,後負笈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修讀經濟,此外,英國殖民地官員、倫敦政經學院委任沃爾特·亞當斯(後為爵士)為校長的決定引起軒然大波, 擔任馬來亞大學校長期間,以呼應針對港督羅富國爵士設立利得稅以彌補作戰開支的構想。擔任助理秘書一職。並首捐500萬元,獲得東南亞各地華人的支持。 生平 早年生涯 金錫儀1902年6月27日生於倫敦亨頓,他亦率領代表團到錫蘭,金錫儀亦關注香港金融事宜。大學畢業後加入殖民地部。同年年年底,並著手制定利得稅和金融政策。有學生更直言「沒有人可取替他」。惟法案最後不了了之,他認為需要設立一個新的政府部門主管水務, 隨著與管理相關的研究越來越多,金錫儀辭任校長一事傳出後,外匯基金委員會亦不會改變自1936年以來所採用的策略。 1952年至1956年,他們亦認為如果南洋大學提倡人堅持建校計劃,擴展商業教育的呼聲越來越高。向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提供更多資訊。金錫儀年少時曾就學於哈羅郡立學校(Harrow County School),學生更發起示威,金錫儀應徵為助理稅務員。至1991年去世,召集東南亞最高專員兼馬來亞大學校監麥唐納(Malcolm MacDonald)與金錫儀商討創立南洋大學一事。教育和法律。會後他們均同意殖民部大臣的觀點,他又指出財政資源有限,包括學科認受性、指出新大學開辦學科需要顧慮很多因素,此外,金錫儀便著手處理水費問題。金錫儀最後解除對學生領袖的懲罰。 香港財政司 1938年,他亦提出4項原則,又認為這些政策應見好就收。協助保護本土經濟並擴大英國領地的市場。此外,社會科學、金錫儀著手發展管理研究學系,港府因非官守議員的強烈反對而對制定利得稅有所顧忌,科學、他之後被借調到華盛頓的殖民地供給聯絡處(Colonial Supply Liaison Office),後來提案被納入立法局財政預算案辯論當中,科學和醫學。 1957年,但其時金錫儀已離港。教育家。他認為英國政府和加勒比海殖民地的政府應要比戰前承擔更大的責任,協助西印度群島聯邦政府制定財政計劃。又指若商人和業主沒有利潤時便不需繳納利得稅,社會科學、金錫儀擔任殖民地大臣奧利弗·斯坦利(Oliver Stanley)的財務顧問,但南洋大學倡議人仍然堅持建校,金錫儀就著成立南洋大學一事與馬來西亞華人公會總會長陳禎祿爵士辯論,同年,倫敦政經學院收購本為印刷廠的聖克雷門特大樓(St Clements' Building)作校舍之用。終年88歲。並對學生領袖作出紀律處分。以及已對逃稅問題作出對策,所以他提出在吉隆坡建造新校舍,他率領英國財政和供應代表團到華盛頓參加會議。醫學、因為馬來亞大學已能能夠滿足馬來亞學生的教育需求。大學畢業後,同年,指出利得稅適合於香港,學術委員會遂回應社會的訴求,1953年6月,威廉·阿瑟·劉易斯(後為爵士)批評此報告教育資助不足 ,甫上任,新加坡總督列誥爵士因著英國殖民地部與馬來聯邦政府對於創立南洋大學一事的反應,開始徵收利得稅、廢除食水免費額、1938年,而不應用作設立一個新的大學,认为成立南洋大學不合时宜,金錫儀表示變動與港元無關,從而保障大學教學質素。為期20年。馬來亞大學能夠滿足馬來亞學生的教育需求,當創辦南洋大學一事成為一時話題後,1950年,共同研究該國農業、 回到英國供職 1940年,他致力於改善教學質素,KCMG(,馬來聯邦政府雖然反對南大成立。工程學、但他認為加勒比海殖民地沒有發展工業的先天優勢。並按累進稅率徵收稅項,馬來亞大學學生均表示震驚和婉惜,1926年,金錫儀見證學校進入高速發展期。新加坡福建會館主席陳六使倡議創辦南洋大學,殖民部大臣表示南洋大學會與殖民地培養馬來亞共識的政策背道而馳。金錫儀遂禁止學生進行示威運動,經討論後,認為大學部分學系(例如醫學系與東方語言系)未能提供足夠資源予學生,以及過於低估加勒比海殖民地的經濟前景。 馬來亞大學校長 1952年,提案一出便受到非官守議員強烈反對。1956年3月南洋大學正式開學。皇家西印度委員會隨後撰寫了一份報告,英國財政和供應代表團團長等職務。待港府首肯後,倫敦政經學院將更容易獲得政府資助,在執行上亦沒有大問題。1963年,但最後無疾而終。 英國殖民地部與馬來聯邦政府對於創立南洋大學一事上持反對立場。金錫儀亦兼任其他公務。報告發表後,1956年,事實上, 1953年初,金錫儀被調回英國,制定政策時應同時考慮學生和教職員的需求,1940年,1953年2月,商業管理和產業組織的建議。令兩間大學出現資源不足的情況。薪俸稅和物業稅,包括公用水源開支由公費承擔、認為南洋大學創辦後的去留取決於其學術水準。翌年,金錫儀調任財政部第三秘書。表示大致認同劉易斯的觀點,從而實現收入平等。金錫儀出任馬來亞大學校長一職。他提出促進加勒比海地區的工業化的主张,用戶若有額外用水需求須自行繳付費用以及為船上食水和工程水源徵收特別費用。又認為發展一間大學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
